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企业办农家店最高可获20万元政府奖励
http://www.kab.org.cn 2008-11-03 16:47:54
 

  记者从省财政厅获悉,我省日前下达了2005年—2007年“万村千乡”市场工程省级奖励资金370万元,对70户农家店承办企业进行财政奖励。据了解,建设和改造农家店50个以上的承办企业都将获得奖励,最高可获得20万元的财政奖励。

  为让农民方便安全购物,满足农民多元化、多层次的商品需求,2005年底,我省启动了“万村千乡”市场工程,通过财政资金的引导,鼓励按照国家标准在广大农村建设规范的“农家店”,形成以县(市)城区店为龙头,乡镇店为骨干、村级店为基础的新型农村市场流通网络。同时,提高农村销售的商品质量,抑制农村销售假冒伪劣商品,让农民方便、实惠、放心地购物。

  为让该工程的建设进展迅速,鼓励更多的企业加入,我省财政部门对企业建成的配送中心和农家店给予专项补助和奖励,对建设或改造配送中心的银行中长期固定资产投资贷款,予以5%的贴息补助,对每个乡村农家店予以6000元的补助资金。在补助政策的激励下,截至2007年底,全省建成“农家店”10446个(其中乡级店1398个,村级店9048个),覆盖了全省93.5%乡镇,47.9%的行政村。为进一步鼓励各承办企业,让“万村千乡”市场工程更好地发展壮大,省级财政对70户承办企业奖励,其中建设与改造农家店50—200个的承办企业奖励每户2万元,200—300个则可获10万元财政奖励,300个以上可获20万元。

  随着“农家店”扎根“万村千乡”,我省农村商品流通面貌焕然一新,经营项目不仅包括农资、日用百货、食品等,今年还增加了药品、邮政、电信等多种服务项目,农家店的功能将逐渐完善,这张由“农家店”搭起的“惠民网”也将编织得更加细致。(阳丽 记者 李志强)

来源:南昌新闻网—南昌日报 转自新华网

 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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