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网上售虚拟货币要征税? 江西暂不执行
http://www.kab.org.cn 2008-11-03 16:49:25
 

  玩游戏时卖些虚拟货币也要缴个人所得税了?国家税务总局日前下发通知,个人通过网络收购玩家的虚拟货币,加价后向他人出售取得的收入要缴纳个人所得税。30日,记者向省地税局有关负责人求证获悉,我省暂不执行。

  我省暂不执行

  据省地税局个人所得税科的一名负责人介绍,他们收到的通知是国家税务总局对北京市地税局的批复,按照北京地税将出台核定个人销售虚拟货币财产原值的相关办法,其“财产转让所得”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的税率固定为20%。“但如何获知玩家在游戏中是否买卖了游戏币、怎么判定其交易前的原值等问题都未说清楚,所以我省近期不会执行,待经过讨论后再出台相关细则。”该负责人说。

  网友质疑其合理性

  对买卖虚拟货币征个人所得税会带来什么影响?30日,南昌市民小徐正在象山北路一网吧玩游戏,当记者将这个消息告诉他时,他觉得难以理解:“我6月份玩《魔兽世界》被盗了号,损失虚拟财产折合人民币近5000元,光点卡就2000多元,找游戏公司反映,他们建议我报案。报案时,办案警察表示很难立案,因为没有法律对虚拟财产定义、保护,现在这没有得到保护的虚拟财产居然要缴税,真令人费解。”

  随后,记者登录各大网站论坛看到,绝大部分网友都质疑该税的合理性,网易网友“水上漂”发帖说:“虽然我不倒腾这个,但还是觉得很不合理,现在虚拟物品的监管都不完善,又如何上税?”

  虚拟货币是指在网络虚拟世界中所流通的代用货币。除了各大网络游戏公司所发行的、冠有各种品名的虚拟货币外,使用较普遍的虚拟货币还包括腾讯Q币等。目前虚拟世界的网络交易已经形成了产、供、销一条龙的庞大网上交易市场。(袁辉翔)

  转自新华网

 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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