山东济宁:大学生自主创业3年内财政等额退税

http://www.kab.org.cn 2009-02-06

  为鼓励大学生自主创业,山东省济宁市近日作出决定,对在本市范围内自主创业的济宁籍毕业生,从现在起,3年内根据其所缴纳的地方级税收,由同级财政给予等额补贴。

  据了解,当前大学生就业面临不小困难,济宁市为促进大学生以创业带就业,出台了这项创业优惠政策。此外,济宁市决定,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可向当地经办银行申请小额担保贷款,从事微利项目的,贷款利息由财政部门按基准利率的50%给予贴息,期限不超过2年。

  济宁市还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创业,依托国家级、省级农业引智示范园,建设毕业生农村创业园。同时,大力推进“一村(社区)一名大学生”工程,自今年起,通过5年左右时间,在全市实现每村(社区)至少有一名大学生的目标。

  济宁市鼓励大学生应征入伍,高校毕业生应征入伍后除享受城镇应征青年优抚金外,户口所在地政府一次性给予本科学历毕业生2000元、专科学历毕业生1000元的优抚金。为帮助特困生就业,济宁市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向每位特困生提供不少于3个岗位的就业需求信息,并为吸纳特困生就业的企业提供社保补贴,补贴最高年限为3年。(王汝堂)

  来源:新华网 (J-07)

 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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