上海工商部门出台“八项新政”鼓励创业

http://www.kab.org.cn 2009-02-10

  新华网上海频道刘琼瑶 俞丽虹2月10日报道:针对市场准入过程中费用高、环节多、周期长的“瓶颈”问题,上海工商部门9日出台“八项新政”,鼓励创业、促进就业。

  据介绍,“八项新政”首先涉及一系列行政事业费用减免和注册资金缓缴。其中,个体经营者自工商部门登记之日起3年内,可免缴管理类、登记类、证照类等行政事业费用;毕业两年内的高校毕业生,投资设立注册资本50万元以下的有限责任公司,注册资本可“分期付款”,在两年内逐步缴足。

  个体创业者注册登记场地限制多,会导致运营负担重。对此,“八项新政”适当放宽了相关限制。如,在不改变建筑结构、不影响建筑安全的前提下,新政策鼓励人们利用闲置厂房、仓库,建设创意产业集聚区,发展现代服务业。

  此外,对于翻译、软件开发、电子商务、动漫设计等个人智力创作型企业,工商部门允许各区县政府提供集中场地,协助其办理登记。

  据悉,上海工商部门近期还将深入大学校园,通过讲座、创业联系人等方式,为大学生创业给予现场指导和咨询服务。

来源:新华网 (J-07)

  

  

 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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