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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举办2011年度KAB创业教育项目秋季示范性师资培训班的通知

http://www.kab.org.cn 2011-11-10 15:37

    各省级团委学校部:

    为落实团中央书记处有关要求,进一步深化KAB项目组织化推进机制,充分发挥省级团委集中开展本地区师资培训工作的作用,团中央学校部近期委托KAB创业教育全国推广办公室选择6个地点举办示范性师资培训班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。

    一、培训时间

    2011年11月16日至12月15日,每期培训班5天,具体时间由各承办高校另行通知。

    二、培训地点

    1.东北师范大学(吉林长春)

    联系人:盛名 电话:0431-85098557

    2.浙江大学(浙江杭州)

    联系人:金芳芳 电话:0571-88206671

    3.南昌大学(江西南昌)

    联系人:刘毅 电话:0791-83969228

    4.郑州大学(河南郑州)

    联系人:冀娟 电话:0371-67780067

    5.四川大学(四川成都)

    联系人:黄菲娅 电话:028-85401222

    6.兰州交通大学(甘肃兰州)

    联系人:贡力 电话:0931-4938839

    三、有关要求

    请各省级团委学校部及时把相关培训信息通知给本地区内高校,并汇总各高校报名情况,于11月18日前集中报到KAB全国推广办公室。

    请培训地点所在的省级团委学校部配合KAB全国推广办公室和承办高校做好有关组织接待工作。

    

    未尽事宜可咨询

    团中央学校部全国学联办公室:王又敏,010-85212282

    KAB全国推广办公室:魏和平,010-64098510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赵金良,010-64098061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E-mail: kaboffice@gmail.com

    

    附件:(附件下载)(通知原文下载

    1、培训班的有关事项

    2、高校开设大学生KAB创业基础课承诺书

    3、KAB创业教育项目讲师培训申请表

    4、回执单

    5、课程安排

   

    

    团中央学校部

    2011年11月8日

    通知原文图样

 
 
 
 
 
 

 

【责任编辑:赵金良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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